(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2日,授予6名激励对象共计3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87元/股。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已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具备实施条件,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