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38)于2025年10月22日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本准则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由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监督下协助实施。
准则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勤勉义务,包括谨慎行使权利、公平对待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签署确认定期报告、配合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等。同时须遵守忠实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所得应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
在利益冲突方面,禁止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金、收受非法收入;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处理商业机会时,不得私自谋取属于公司的机会,不得未经报告和批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责任要求不得擅自披露公司技术、业务、财务等未公开信息,非为公司利益不得使用该等信息。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应披露事项,公司未履行时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护公司资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禁止内幕交易,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此外,应保证履职时间与精力,不得越权,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本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