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2)不符合GEM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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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陶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盧德偉先生(「盧先生」)因希望投放更多時間於其他業務,已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及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自2025年10月22日起生效。
盧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與其辭任相關的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繼盧先生辭任後,本公司僅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亦僅有兩名成員,不符合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第5.05(1)條關於董事會須至少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第5.28條關於審核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的規定。
董事會將致力識別合適人選,並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06及5.33條,於2025年10月22日起計三個月內盡快填補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之空缺。本公司將適時就有關委任再作公佈。
董事會對盧先生於任期內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衷心致謝。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劉麗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子玲女士及李國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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