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解聘离职及责任追究。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财务规划、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向总裁、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取得会计师资格,熟悉法律法规。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推荐、总裁批准,需具备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两者均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兼职,不得与公司董监高存在近亲属关系。制度规定了履职要求、监督权限及违规追责机制,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离任须进行审计并移交工作。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