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应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保密、财务内控、责任追究等内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