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以下核心內容:
委員會宗旨:每年至少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一次,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就變動提出建議;物色及建議合適人選出任董事、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制定提名政策及繼任計劃;進行年度自我評估以檢討董事會及管理層效率;檢討並建議董事、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建立透明程序。
組成: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或指定人力資源主管出任。董事會可隨時終止成員委任。
職權:董事會授權委員會就職權範圍內事項進行調查,可向僱員索取資料並獲全體合作;有權在需要時聘請法律或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主要職務:制定董事及管理層的技能、經驗等最低要求;評估並建議人選;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監察董事會組合與多元化;編製並披露董事會技能表;建立董事會及管理層績效評估機制;制定及披露《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員工多元化政策》;確保董事會獲取獨立意見;建議繼任計劃;確保董事接受合適培訓;評估董事貢獻並建議罷免表現欠佳者;檢討企業管治政策;建議薪酬架構及調整方案;檢討終止職務補償及服務條款;確保無利益衝突。
法定人數為半數以上成員出席,其中至少兩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記錄須提交董事會審閱。其他董事、管理層或僱員可應邀出席相關議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