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两次A股股份回购,合计持有回购股份61,546,481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以2025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435,098,811股,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1,012,211,857.32元。本次分红适用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根据计算,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2元,除权除息参考价为10.45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10.4510元/股,差异影响约为0.0096%,影响较小。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