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等。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买卖股份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须披露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合规检查,违规行为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