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董事会由5-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职权。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