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认定标准涵盖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差错金额占相应指标5%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资料、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差错参照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