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认定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交易对方包括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后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者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智成,均属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