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147,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9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12项子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无反对或弃权情况。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