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售后回租安排)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7)于2025年10月16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据此,诚通融资租赁将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若干光伏发电设备等),购买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约港币5,450万元),并回租予承租人,租赁期为一年,可依协议条款提前终止。
租赁付款总额估计约为人民币5,102万元(约港币5,561万元),包括租赁本金及利息(约人民币102万元),由承租人分四期按季支付。租赁期满且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可按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代价回购租赁资产。租赁资产非创收资产,其账面净值约人民币5,886万元。购买价基于双方协商,并参考账面净值确定,资金来自本集团营运资金。
诚通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视风险情况,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金或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售后回租安排属诚通融资租赁日常业务,预期带来约人民币102万元利息收入。
由于此前诚通融资租赁已于2023年11月17日与另一由中国华电附属公司控制的公司订立类似交易,且两交易对方均为中国华电旗下企业,故本次安排与先前交易合并计算。合并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公告规定。董事认为本次安排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