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8,558,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9,959,827股,占比2.578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