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包括拟定人选、资格审查、评估工作情况、提出更换建议、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推动董事局多元化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本规则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