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汇率与利率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交易须以实际经营为基础,禁止投机和非法套利。
公司仅可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展境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支预测量,且年度累计合约金额不得超过董事局或股东会审批额度。交易须使用公司或子公司自身账户,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资金规模应与自有资金匹配,不影响正常经营。
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局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交易保证金或合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或涉及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未来12个月内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由董事局审批;超出权限的需股东会批准。
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负责组织实施,财会管理中心负责日常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局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制度明确信息保密要求,操作环节须相互独立。财会管理中心须定期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发现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并制定应对方案。交易档案由财会管理中心整理归档,保管期限10年。
本制度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