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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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发出补充公告。本补充公告应与2024/2025年年报第13页“所得款项用途”一并阅读。
于2025年3月31日,所得款项净额的动用情况及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预计使用时间表如下:
业务发展机会(即发展及扩展本集团的建筑业务):2024年4月1日可用余额为9.6百万港元,紧接重新分配前未动用金额为9.6百万港元,重新分配后至2025年3月31日未动用金额为0,已全部重新分配。
一般营运资金:2024年4月1日可用余额为14.8百万港元,自2024年4月1日至重新分配前动用0.8百万港元,重新分配前未动用14.0百万港元,经修订分配11.1百万港元,自重新分配至2025年3月31日动用6.8百万港元,未动用4.3百万港元,预计于2025年末使用完毕。
偿还银行借款:重新分配后新增分配12.5百万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全部动用,未动用金额为0。
总计:2024年4月1日可用余额24.4百万港元,期间共动用0.8百万港元,重新分配前未动用23.6百万港元;重新分配后总分配23.6百万港元,至2025年3月31日共动用19.3百万港元,未动用4.3百万港元。
本补充资料不影响2024/2025年年报其他内容,其余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剑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致嘉
香港,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