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由董事张蜀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350,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434%;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3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7,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3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9%。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