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宣布,其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金租赁)于2025年10月16日与承租人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绿金租赁将按现状以现金人民币30,000,000元(约港币32,730,000元)向承租人收购资产所有权,并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四年。
该资产位于中国山西省长治市,包括若干指定燃气设备及设施。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35,181,000元(约港币38,382,000元),包含租赁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约人民币5,181,000元,租金于租期内按月支付。承租人需支付免息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约港币655,000元)作为抵押。
担保人包括长子县川东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长治市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襄垣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长子县华拥燃气热能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及两名自然人阳联金和刘丽,均已提供担保或质押。承租人亦以其燃气供应协议项下的应收款、特许经营权及股权作为抵押。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在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约港币109.10元)购回资产。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