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仇如愚))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仇如愚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