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和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