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豐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發出本公告,回應中國高速傳動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高速」)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所發公告中的指控。董事會強調,本公司此前公告中披露的內容基於內部調查所得證據,所有陳述均有可靠依據。
本公司作為中國高速逾70%股份的控股股東,認可中國高速集團員工的努力與價值,支持現有薪酬福利安排。惟此不構成對職業經理人胡曰明先生及胡吉春先生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包庇。
針對人民幣66.4億元相關款項問題,本公司已將證據提交中國內地執法機關。經確認,無證據顯示該款項用於本公司或其主席季昌群先生、房堅先生或其他相關人士的個人目的。本公司對中國高速董事會無實際干涉力,責任不在大股東。
中國高速職業經理人胡曰明及胡吉春多次違法修改南京高速章程,主動放棄中國高速對南京高速董事會的控制權,且未經股東大會批准,嚴重損害股東利益。該行為令人匪夷所思,董事會應審視其合理性與法律後果。
二人曾於2017至2024年間將股東大會地點由南京改至金湖縣,動機明顯,不利股東參與。本公司警告,任何阻撓股東合法行使權利的行為將面臨法律追責。
股東及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股份務請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