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草案)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为5万元/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标准为:董事长、副董事长60万元/年,总经理55万元/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40万元/年。季度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绩效薪酬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确定,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管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下降。薪酬发放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存在被交易所谴责、被证监会处罚、擅自离职等情形的,扣发绩效薪酬。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