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草案)共六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明确制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第二章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第三章明确提案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第四章规定会议召开形式、表决程序、回避制度及决议公告要求。第五章明确监管责任,第六章为附则,规定规则修改、解释及生效条件。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