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审慎、依法规范原则,禁止股东、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下属部门及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对外担保或相互担保。任何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签署担保合同。
对外担保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及偿债能力,原则上需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必须由其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若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公司利益,可豁免部分审批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汇总披露。
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等。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须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并在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公告。董事会应建立年度核查机制,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