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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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时可得资料,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少于13.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6百万港元。
由盈转亏主要由于:(i) 因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及其持有的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减少,导致应占该联营公司溢利减少逾15.0百万港元;及(ii) 本集团酒店物业翻新后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增加逾2.5百万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根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数据及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详情将以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刊发之全年业绩公告为准并其中披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冠中地产有限公司
主席
萧丽娜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萧丽娜女士、朱年耀先生,非执行董事萧丽雅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洪嘉禧先生、杨伟雄先生及黄广发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