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出售中国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之47%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中国文旅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42)于2025年10月13日(交易时段后),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卖方富元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与买方高峰环球有限公司订立协议,出售目标公司中国文旅集团有限公司47%股权,代价为现金人民币143,350,000元(约港币156,251,500元)。
买方为英属处女群岛注册公司,由个人投资者陈凯君全资拥有,现持有目标公司41%股权,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集团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再综合入账。目标公司及其附属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物业开发,主要资产为位于广东台山市的项目土地,总面积约534,191平方米,用于休闲养生度假区发展。
代价基于独立估值师对台山市南方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评估价值约人民币305,024,800元的47%厘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董事会认为代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完成日期不迟于2026年3月31日或双方协定的较后日期。若买方未如期支付全数代价,卖方可终止协议。预计本集团将录得出售收益约人民币84,082,000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由于过往交易于12个月内完成,本次出售与此前交易合并计算,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获豁免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董事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条款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