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