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须签字确认,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