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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硕控股(08341.HK):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及有关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两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之经修订预期时间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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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及有关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两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之经修订预期时间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仅供说明用途,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艾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建议供股的通函。原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因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资料,预计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或之前寄发。

鉴于通函寄发延迟,本公司与配售代理书面同意将最后完成日期由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经修订的供股预期时间表如下:通函连同特别股东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于十月二十日或之前寄发;递交股份过户文件截止时间为十一月四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十一月五日至十一月十日暂停股份过户登记;特别股东大会将于十一月十日上午十一时正召开,记录日期为当日;十一月十一日为按连权基准买卖股份的最后日期,十一月十二日起按除权基准买卖;供股记录日期为十一月二十日;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买卖自十一月二十五日起;接纳供股及缴款截止时间为十二月五日下午四时正;配售未获认购及除外股东未售出供股股份自十二月十六日开始,至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时正结束;供股成为无条件的截止时间为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时正;供股结果将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退款支票及缴足股款股份股票预计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寄发;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自十二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正开始。

本公司保留调整时间表的权利,任何变更将适时公布。董事愿就公告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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