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可能出售股份)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09)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获控股股东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宝龙地产”)通知,宝龙地产已于2025年10月10日就其建议重组境外债务(“宝龙地产重组”)订立重组支持协议。根据宝龙地产重组的相关条款及条件,在签署最终文件的前提下,重组代价将由计划债权人选定的一项或多項组合方式构成,包括但不限于:(i)由宝龙地产出售或质押本公司股份,以悉数或部分拨付现金总额40百万美元;及(ii)由宝龙地产向计划债权人转让本公司股份,相当于不超过本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32.4%。
截至本公告日期,宝龙地产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405,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63%。
本公司预期宝龙地产重组将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运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许华芳
香港,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