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于2022年5月31日制定,并于2025年8月15日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公司应按要求在发行前披露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并在存续期内按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董事高管变动、重大资产抵押或担保、债务违约等,须在事项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未公开信息传递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履行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财务信息须真实准确,定期报告须经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部审计制度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信息披露文件须经合规审核、审批后,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披露,并归档保存十年以上。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包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处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