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黄晓亚)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晓亚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前10名股东、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中介服务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