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本公司附属公司签署重大合同)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公告,其附属公司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营体,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沙特公共投资基金、沙特阿美电力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签署三份新能源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27.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5.54亿元。
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1. 沙特PIF五期夏奇拉1G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63亿美元,项目建设期26个月;
2. 沙特PIF五期斯特拉2G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2.51亿美元,项目建设期30个月;
3. 沙特PIF六期福里斯2GW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8.31亿美元,项目建设期26个月。
该等合同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属收益性质,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的交易。据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交易对方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不构成上市规则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承董事会命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倪真
中国,北京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