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根据上市规则第13.10(2)条刊发本澄清公告。本公司已知悉近期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的情况。经作出合理查询后,确认并无知悉导致价格及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亦无任何须公布以避免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勿依赖有关本集团的市场传闻。有关本集团的信息应以本公司在“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告为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由董事会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承董事会命,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万宇清。香港,2025年10月10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万宇清先生及胡在新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毅先生及邓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冯志坚先生、梁秀芬女士、黄家伦先生及吴剑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