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9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9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13:3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8亿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股份109,477,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17,700股,弃权3,600股。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无临时议案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