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及高管履职情况,并对董事会负责。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