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乃连))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乃连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况,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