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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2603.HK):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 及8.17 条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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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 及8.17 条)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JIHONG CO., LTD)发布公告,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市吉宏科技有限公司(Hong Kong Jihong Technology Co., Limited)持有的相关资产,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由厦门吉宏作为收购方,标的公司为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为厦门吉宏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告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完成,初步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28亿元至8.17亿元之间。支付方式以发行股份为主,辅以现金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司提示,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标的资产评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相应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公告已于2025年10月9日发布,相关文件可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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