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控制风险,提升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明确股东会、董事会、CEO的审批权限。重大投资事项如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等指标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且达规定金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批权限为相关指标10%以上且达规定金额。CEO审批未达前述标准的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投资、证券投资等。公司设投资分析、财务、法务、内审等部门参与投资管理。投资后续由归口部门管理,派出人员参与被投企业决策。财务部门负责核算与监督,内审部负责审计。投资转让与收回须依程序审批。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