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 - 更新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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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宝华润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发出本公布。
本公布旨在更新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变动。由于根据分派向力宝股东分派本公司股份时股份数目之调整个整,导致股份数目有所调整,现载列分派完成后之最终股权架构:
Lippo Capital Limited由李棕博士及李白先生分别间接合法及实益拥有其已发行股本总数之60%及40%。李棕博士为Lippo Capital之董事以及力宝及本公司之执行董事。Lippo Capital连同要约人被视为拥有力宝100%股份权益,力宝则持有Skyscraper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0%。因此,李棕博士、李白先生及Lippo Capital各自被视为拥有Lippo Capital直接持有的股份及Skyscraper所持股份之权益。
李小龙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吴敏燕女士为本公司及力宝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李国辉
香港,202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