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解决不发表意见而实施之计划及措施之最新资料)
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集团为改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以及解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中核数师就持续经营发出的不发表意见(“不发表意见”)而实施的计划及措施(“该等计划及措施”)的最新资料。
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等计划及措施的实施情况如下:
(a) 集团继续与现有债务持有人协商银行及其他借款的续期或延期偿还。于2025年6月,成功延长2027年到期5.0%优先票据及2027年到期3.0%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相关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6月16日、6月24日及6月30日发布的公告。
(b) 集团继续寻求其他替代融资及借款,以支持履行现有财务责任及未来运营和资本支出。于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八个月期间,取得新借款并展期部分现有借款,总额约人民币13亿元,且通过展期降低了融资成本。
(c) 集团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及费用。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八个月期间,分销开支及行政开支同比减少约10%至15%。
(d) 集团着力加快物业销售进度及未偿还销售款项的资金回笼。同期内,销售款项回款约人民币30亿元。
(e) 集团积极与建筑承包商及其他开发供应商磋商以管理付款时间表,并继续寻求合适机会出售若干项目开发公司的股权,以产生额外现金流入及/或减少债务。
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及联交所要求就不发表意见的更新情况刊发公告。本公告所载资料未经审核,基于集团初步内部资料编制,可能存在与后续经审核或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数据的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