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9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