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煤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共十一章。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重大交易及对外担保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生产与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