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彩高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经办人员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签字确认,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相关事项需登记并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未按规定报告造成信息披露失误的,公司将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