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彩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专职党委书记等。薪酬体系参考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责权利结合、业绩挂钩、长远利益结合、公开公平等原则。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延期激励)和多元化激励构成,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费用由公司承担。经理层实行任期制,每届三年,签订绩效考核指标表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绩效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存在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不予发放。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