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公司可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暂缓、豁免披露情形,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必要时可豁免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暂缓、豁免事项,董事长签字确认,资料保存十年。相关信息泄露或出现传闻时应及时披露。违规处理信息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