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运营稳定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补选董事,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配合离任审计。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仍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