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9,884,00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委会,党委书记原则上由董事长兼任。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与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与制造等。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9,884,000股,均为普通股,分为内资股和H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机构选聘。
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现金股利在股东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公司解散事由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清算义务人为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