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非执行董事辞任及(2)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宣佈:
(1)吳以芳先生因個人工作變動,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職務,辭任自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吳先生確認,其與董事會及本公司之間概無分歧,亦無須股東或香港聯交所垂注之事宜。本公司對吳先生於任期內之寶貴貢獻致以衷心感謝。
(2)建議委任劉毅先生為第十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其委任須待股東於股東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劉毅先生,50歲,現任本公司首席執行官兼總裁、診療科技事業部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並於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及兩家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Sisram Medical Ltd,股份代號:01696;上海復宏漢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696)擔任董事職務。劉先生於2015年11月加入本集團,歷任多個管理職位,此前從事醫療器械與醫學診斷領域工作,擁有北京理工大學工學學士、北京大學管理學碩士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學位。
於本公告日期,劉先生尚未與本公司訂立執行董事服務合同,亦不會就該職務收取任何酬金,相關合同將不約定薪酬金額。建議委任之任期自股東會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止。劉先生確認,除披露內容外,其與本公司董事、管理層、主要股東無關聯,過去三年未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任董事職務,並以個人名義持有本公司35,444股股份(A股15,444股、H股20,000股),約佔總股本0.001%,無其他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或淡倉。
本公司將適時向股東寄發載有建議委任詳情及股東會通告之通函。










